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了解到,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发布简报,肯定了重庆、上海、湖南、青海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所起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中对长沙市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方式改革成果给予了充分认可。
长沙是我省人口和医疗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持续增大的新形势,2016年,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精神,长沙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方式改革,改革覆盖市本级所有医保协议医疗机构。
改革以医保基金实际收入为基础,建立了以病种分值为核心,以“总量控制、额度分配、月度预拨、年度决算”为结算办法的医保总控体系。体系在确定本年度本统筹区医保基金总控指标后,得出每个病种的实际价值,年底按照医疗机构收治病种情况付费,与今年国务院深化付费方式改革精神高度一致。这也解决了过去总控付费对具体医疗机构设置总额控制指标的不足。
长沙市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方式明确了800多个病种的分值,不分医院级别,一个病种对应一个分值,一个分值对应一个医保结算价格,医院收治病种越难,得分越高,医保结算额也越高,反之则越低。这一方式引导了上级医院增收重症患者,主动将普通常见病向下级医院分流。另外,过度治疗不仅不会增加不合理医疗费用,还将直接减少医院的营业利润,督促了医院主动控制医疗成本。
改革推行两年,总控付费方式各项情况运行良好,2016年市本级职工总住院人次和住院医疗总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增长率分别下降15.35个百分点、10.26个百分点。
为保障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方式的稳步推进,长沙市在改革实践中对总控实施方案和病种分值进行动态调整,今年初步试点推出了病种分组管理模式,为下一步启动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分组付费奠定基础。(记者刘银艳 通讯员任家欣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