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不规范、侵占挪用惠农资金、村监委监督不力……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该如何整改处置?今年以来,舟山以巡察为突破口,以清单建设为着力点,激发村监委的监督职能,打出了管好渔农村小微权力的系列组合拳。
“小微权力不管好,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舟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定友说,日前,舟山市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清廉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点之一就是通过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舟山以渔农村巡察为突破口,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巡察工作格局,坚决打击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全面建设“清廉村居”。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共组建渔农村巡察队伍58支,已对全市266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其中定海区、嵊泗县已实现对渔农村巡察全覆盖。巡察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1609个,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9人、组织处理5人,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和福利28.7万元,为集体挽回损失703万元。
“我们把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和社区作为巡察重点,把渔农村组织建设、‘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问题,增强了巡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海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舟山市纪委还以小微权力清单建设为着力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给村干部划出30条“红线”。
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构建起阳光透明的村级权力运行模式。定海区通过一份小微权力清单、一张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套阳光运行机制、一条完整监督链,建立起一整套渔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已向舟山全市推广;普陀区出台《镇(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村(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区纪委、区招标办每年两次不定期抽查;岱山县探索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量化管理。
村监委承担着监督村级权力运行的重要职能。谁来监督村监委?舟山推广村监委评星定级等考评机制。“我们把村监委成员职责细分为村务公开监督等7大类19项考核内容。考核优秀的打‘五星’,‘不称职’的取消年度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并对该村监委主任实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嵊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改变了原先“干得好得不到肯定,干不好也没人批评”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