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现场。
自治区民委主任奇锦玉为获奖运动员颁奖。
出席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八次组长会议的代表在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参观。
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认真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走进校园。
201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民委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及“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指示精神,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大力弘扬内蒙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奏响了民族团结进步的交响乐,谱写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精彩篇章,为内蒙古“模范自治区”的荣誉增添了光彩。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7年全年工作中,自治区民委紧紧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蒙古语文工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切工作服务团结进步、一切工作谋划团结进步、一切工作促进团结进步,努力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在共学、共事、共乐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了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周密部署、统筹谋划。在全年工作中,自治区民委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在年初时通过召开全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全面部署,切实做到了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协调有序、扎实稳妥推进。年中,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及时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跟进,积极探索优化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有效保障了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并顺利完成。
三是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在全年工作中,自治区民委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宣传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辉历史、经验成效,大力选树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大力表彰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增强了全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唱响了全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掀起了全区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热潮,凝聚起了“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澎湃激情和磅礴力量。
四是狠抓落实、注重成效。在全年工作中,自治区民委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负全责、抓全面,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沟通协调,注重以务实的举措、以脚踏实地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和成绩,全年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精彩不断。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胜利召开
2017年6月25日至26日,在自治区政府的统筹领导和国家民委的支持指导下,自治区民委经过近半年的组织筹备,圆满完成了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各项工作。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上海等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同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中央宣传部、统战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领导,国家民委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国家民委委员单位联络员等近200人参加会议。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喜迎党的十九大、内蒙古自治区喜迎成立7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国务院决定在全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诞生地——内蒙古兴安盟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既是对内蒙古民族工作的肯定,也是弘扬“模范自治区优良传统”,把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进展、形成的良好局面、积累的先进经验全面推向前进、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展现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期望和嘱托,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不懈奋斗的良好精神风貌,也在自治区70周年的光辉历程中增添了新的荣誉。
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胜利召开,隆重表彰了34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50名模范个人
2017年9月25日,为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验成效,弘扬内蒙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开创新局面,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胜利召开,隆重表彰了全区各地方、各部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345个模范集体和350名模范个人。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内蒙古军区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的胜利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坚定了全区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筑牢了“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凝聚起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智慧和力量,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后再一次掀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团结向上、拼搏进取的良好社会氛围。
命名第四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017年6月5日,在全区各地各部门精心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民委组织开展了科学严谨的评审,决定命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79个单位为第四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此次评选命名的示范单位主要以旗县以下基层单位为主,涵盖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企业、部队和宗教活动场所等9大类,重点更加突出,类型更加丰富,覆盖面也进一步拓宽。进一步推进了全区逐步形成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逐级命名创建示范单位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社会参与程度更加深广,社会影响力更加强大。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办
2017年7月12日至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呼伦贝尔市举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自治区民委主任奇锦玉致开闭幕词。运动会以“相聚美丽草原·共庆民族盛会”为主题,遵循“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的理念,汇集了来自全区各盟市的12支代表队1800多名运动员和教练员,举行了搏克、马术、传统射箭、蒙古象棋、布鲁、武术、秋千、射弩、押加、中国式摔跤、毽球、赛驼、蒙古族男儿三艺、抢枢等14个竞赛项目和米日干车、驼球、波依阔3个表演项目。在4天的比赛中,产生了88枚金牌,全区有12个代表团、56名裁判员、73名运动员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为全区各族人民献上了一场饱含团结友爱、彰显民族魅力、展现民族精神的文化体育盛宴。
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八次组长会议胜利召开
2017年11月21日,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八次组长会议暨第十七次成员会议在呼和浩特成功召开。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组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河北省和北京市的100余名蒙古语文工作者共聚呼和浩特,共商新时代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此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后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首次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会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总结了2014年以来八省区在以蒙古语文授课为主的民族教育、文化艺术,蒙古语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学研究以及民族古籍、蒙医蒙药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辽宁省、吉林省、青海省等协作省区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与会单位共同讨论研究了《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的意见》《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8—2025年)》《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规划(2018—2020年)》等文件,共商共议了新形势下的创新协作方式和内容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本版文图均由自治区民委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