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首次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公开招标方式成功发行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共计35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
本批债券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3.8亿元,发行利率在4.28%-4.75%的区间;普通专项债券1.2亿元,发行利率为4.2%。
本次发行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网改造和智能交通建设等工程。截至本次发行完毕,内蒙古已发行政府债券1310.1亿元,完成全年发行计划的78%。(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