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会将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专项行动,并采取“五大举措”,确保我省不出现农民工讨薪恶性事件——12月7日,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明确部署。
“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专项行动是我省工会组织的一项重点品牌工作,是工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自2013年开展以来,为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省总工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品牌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融入大局,以关爱之情、务实之举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具体来说,要实施好“五大举措”:一要旗帜鲜明,做好“五亮”工作,即亮口号、亮身份、亮牌子、亮电话、亮地址,把工会组织以上详细信息向广大农民工“广而告之”,让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想到并能找到工会组织。二要敞开大门,做好接访工作。县级以上工会要设立专门的农民工讨薪投诉举报接待室,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接听“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利用网络便捷优势,在省总工会官网《职工有话说》栏目和各级工会的网站、APP等建立网上接访平台,广泛接受农民工投诉;在农民工集中的厂矿、工地和公共场所设置维权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建立“首接负责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工上门有接待、电话有接听、处理有结果、权益有保障。三要主动担当,用好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要提升周转金服务的效能,做到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效率高,让周转金充分“转”起来、“活”起来,发挥好救难应急作用。四要制度保障,做好与党政信访部门的对接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与党政信访部门沟通衔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联系机制,积极受理办结党政信访部门分转的欠薪案件,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督等制度。五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社会资源,做好欠薪追偿工作。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纳入重点援助范围,及时为他们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代书、代理或代其聘请律师等在内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积极引导和帮助职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欠薪问题。
省总工会要求各市总工会要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副主席负责的专项行动领导组,从组织上保障专项行动得以扎实有效开展。省总工会将把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于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持续健康开展,确保广大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我省不出现农民工讨薪恶性事件。(记者 尚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