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环保厅通报了2017年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空气质量及突发期暗访督查情况,10月16日至12月15日,长株潭三市的空气优良率分别为52.5%、70.5%、47.5%,长沙、湘潭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13.1%、21.3%,株洲与去年持平。
监测显示,10月16日至12月15日期间,长株潭三市的PM2.5浓度分别为80毫克/立方米、62毫克/立方米、83毫克/立方米,其中长沙、湘潭同比分别上升了29%,43.1%;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分别为12天、2天、14天,长沙、湘潭同比分别增加了6天、8天,株洲减少了6天。长沙、湘潭的空气优良率均低于武汉、北京及南昌。城区国控站点中,综合指数排名倒数后三位(从差到好)的是湘潭市市监测站站点、湘潭市岳塘站点和长沙市火车新站站点。
12月4日,长株潭进入重污染天气突发期。5日至6日,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突发期专项督查。暗访督查发现,三市政府均按要求启动突发期应对工作,一批重点工业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了道路保洁与养护,规范整治夜宵摊点和露天烧烤,强化了秸秆禁烧和烟花禁限放。
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长沙县远大三路南侧工地突发期仍然在施工,长沙经开区产业工人生活配套园项目部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湘潭市四大桥与芙蓉路交汇口附近两处工地仍在作业,工地没有设置围挡,无冲洗设施,渣土无覆盖运输;株洲市的中材水泥厂制定的错峰生产时间未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等。
会上透露,初定12月25日至3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环保、住建、经信、交通、公安等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特护期首次综合督察,主要督察长株潭三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突发期特别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