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多措并举,提出以“五个阳光”为标准,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服务民生项目。
“阳光分配”3023套公租房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实行差别化租金,实施梯度保障,梳理可分配房源,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监督各区县按政策、程序严格分配。截至10月底,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18690套,面向社会公开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023套,50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达标;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95户、418.99万元;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606户、503.88万元;争取物业补贴专项资金20万元;为117户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被征拆家庭政策性补足差额面积1153.34平方米、补助501.7万元;为211户低保家庭兑现房屋征拆补助291.5万元。
“阳光运行”规范107家房企
为全面推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阳光运行”,我市不定期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及备案、广告发布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共对10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3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对严重违规的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通报;严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为42家经纪机构进行备案。
“阳光征收”重点项目持续推进
今年以来,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申请进入2017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公示名录的15家估价机构进行了准入考评工作;办理拆除备案57件,巡查工地500余次,下达督办通知15份,整改通知27份,与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联合检查30余次,联合巡查过程中责令停工整改15家,整改到位15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0次。
“阳光服务”星级服务更惠民
为积极推行物业星级服务,我市组织开展规范化考核,开展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严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召开物业服务质量信访投诉通报会,有效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全年组织开展规范化考核,并对全市200余个物业服务小区的设施设备、消防、燃气管线、防汛、小区内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各区完成300个老旧楼院环境整治。
“阳光公开”让制度更加透明
今年,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围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牵头制定下发《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律风险防控办法(试行)等八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资金管理,并通过在门户网站公布单位预决算、定期听取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三公”经费“阳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