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安全生产新规提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地市,其主要负责同志将被山东省政府约谈。
根据山东省最新规定,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短期内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市,山东省将约谈设区市主要负责人;存在一个季度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对事故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落实等问题的,将约谈设区市分管负责干部。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情形与工作需要,对约谈对象进行提醒、质询、告诫性约见谈话,听取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或主体责任。(陈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