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公布《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电子材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应用等作出一系列规定,网上办事的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在更多领域实现。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省编制、法制等部门牵头组织省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编制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省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设区的市根据需要编制政务服务补充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列入清单的事项,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公开服务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凡是网上能办的,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办法明确,除非法律法规对到场申请和纸质材料另有规定,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时,应接受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的申请,应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其他形式的材料。行政机关应先行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检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行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依法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由牵头单位统一接受网上申请,其他单位网上分别办理,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得到确认。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使用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放电子证照。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