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太原召开第94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规的审议结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情况,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的编制情况,同意报省委批转实施;关于全省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省干果经济林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执法调研情况、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意以办公厅文件转省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一府两院”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意以办公厅文件转“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关于完善人大预决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机制意见的起草情况,同意印发相关部门施行。(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