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网站“四风”曝光台第1期:青海湖南甘肃各一干部上榜
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院长朱志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自朱志杰担任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该院接待费开支较大。尤其是十八大之后的2013年和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超预算130%以上。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至2016年,该院在德令哈市某烟酒行(由朱志杰的妹妹、妹夫经营)大量采购烟酒违规用于公务接待,同时存在报销手续不健全、以办公用品和印刷费名义列支接待费等问题。2017年10月22日,海西州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志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青海省纪委党风室点评】本案中,朱志杰身为人民法院院长,本应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其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以隐形变异方式搞公款吃喝,企图逃避监管。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执纪越来越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卫计局原副局长易应良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底,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原计生局与原卫生局合并,原计生局四张公务用车油卡须划转到新成立的区卫计局。在划转之前,易应良违规私自扣留其中一张油卡,并安排工作人员从另一张油卡中划来6000元电子油票,然后划转其他三张油卡。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易应良用该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21次共计5278元。易应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湖南省纪委党风室点评】该案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既得利益”被打破,“额外收入”渠道被堵死,便心存侥幸,开动“歪脑筋”,玩起“新花招”,想方设法规避监督、逃避处罚。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他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完善新形势下公务用车、公务油卡管理使用制度,不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坚决遏制住“车轮上的腐败”。
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张敬民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张敬民,男,满族,中共党员,1965年3月出生,籍贯河北丰宁,大学学历,工程师,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二公司第一工程队副队长、经营计划科科长、副经理,酒钢冶金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酒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建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1月起任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
张敬民经向酒钢集团公司纪委事先报备,于2017年10月5日上午在嘉峪关市某酒店为其女举办婚庆。参加婚庆人员中,张敬民主动邀请的工程建设管理部的下属4人、其原任职的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31人,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16人闻讯后自发参加。上述参加婚庆的51人中,有40人赠送了礼金,赠送礼金总额31300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规定,2017年11月7日,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给予张敬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收礼金。
【甘肃省纪委党风室点评】张敬民作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职能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其女婚庆中邀请同一工作领域、系统中作为管理服务对象的本部门下属和冶建公司人员并收受礼金的行为,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对顶风违纪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