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食品中毒,医药费等费用该由谁来付?1月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沙坪坝区食药监分局西永食药监所获悉,其在我市率先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通过保险的手段,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我市首个试点的企业是西永食药监所辖区内的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重庆园区),园区内有4个职工食堂,就餐人数最多可达5万多人。
“这么多人,如果发生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则是群体事件。”西永食药监所所长岑景伟介绍,富士康重庆园区就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范围包括食物中毒,其他食源性疾病,因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这意味着员工可以从保险公司直接获得相应赔偿,而非由企业赔付,避免发生因企业破产而无力赔偿的问题,可最大程度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重庆正在推行该制度的试点,让群众吃得放心。(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