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因公出国(境)893人次,目前未发现一例违规违纪的,这得益于纪检部门制定出台的外事活动‘十八严禁’。正因为有事先划出的‘红线’在,大家在涉外活动中说话做事不得不慎之又慎!”1月3日,西安市外侨办出入境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李超这样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防范外事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2017年4月,西安市纪委派驻市外侨办纪检组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外事活动“十八严禁”》,进一步为外事活动戴上了“金箍”。
“十八严禁”包括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发表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崇洋媚外、奴颜婢膝;严禁参加未经批准的外事活动;严禁擅自向外宾馈赠贵重礼品及纪念品;严禁私自接受外宾馈赠的贵重礼品及纪念品;严禁向外宾暗示或索要礼品及纪念品;严禁将外宾馈赠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严禁在高消费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接待外宾;严禁借外事活动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严禁借外事活动之机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员谋取私利;严禁在外事活动中虚报冒领侵占集体利益;严禁违规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等内容。
西安市纪委派驻市外侨办纪检组组长孔宏介绍说,该“十八严禁”不仅适用于市外侨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还适用于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干部及职工。内容涵盖了“六大纪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是对外事纪律、外事礼仪礼节等要求的系统梳理和具体细化,更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实际操作和监督执行。
为确保该项制度有效落实,西安市纪委派驻市外侨办纪检组督促出入境业务受理大厅的工作人员,及时把《外事活动“十八严禁”》发放给每一名因公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对因公出国(境)人数较多的团组,派驻纪检组坚持安排专人进行临行前纪律教育。此外,为加大相关问题线索的收集,派驻纪检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鼓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及时举报违规违纪人员。
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西安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明确要求,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在外事活动中仍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将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记者宋洁 通讯员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