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住进这样好的房子,多亏了党的好政策。”在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山村南荒地屯生活了62年的刘绍存,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还能住进通路、通水、通气而且有院落的新居。像刘绍存家一样,南荒地屯的28户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实施整体搬迁安置,没花一分钱。
过去的一年,辽宁全省像刘绍存一样搬进新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11473户。住房扶贫是我省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改善住房条件。
去年3月起,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依据《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优先加快了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并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金额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
在危房改造过程中,质量管理被放在首位,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以确保改造后的农房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同时,为加强监督,我省每月都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开竣工、质量管理、资金拨付等进行督导,确保扶贫精准不走样。
社会扶贫合力的形成,也是我省贫困户危房改造提速的重要原因。在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大川头村,64岁的袁淑兰因家中两间草房失火,只能租房居住。实施精准扶贫后,当地政府为袁淑兰申请了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驻村帮扶单位也积极筹资,为她家翻建了一栋新瓦房,并在其鱼塘里投放了2000多尾鱼苗,帮助她年增收1万余元。
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住建部门进一步核实存量数据,根据相关情况,编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合理安排未来危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