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旅发委获悉,厦门三家旅行社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获取购物店给予的回扣等不正当收益,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同时依据《福建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厦门市旅发委分别对三家旅行社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及罚款的处罚。
这些地方成“重灾区”
每年来厦游客数以千万计,一些商家动起了“歪脑筋”,与少数旅行社勾结,用不合理低价招徕旅游者,以“商家在特殊区域、享受特殊政策、拥有特别优惠价格”为由,诱导游客前往购物,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些商家相对集中在象屿保税港区、航空港片区、五缘湾商业街和奥网城等地,以销售所谓的进口乳胶制品、丝绸制品、玉器制品和“金门菜刀”为主,只接待团队游客。
据悉,这三家旅行社分别是:厦门行侠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厦门七日大巴游行程,安排团队游客到店购物,获取不正当利益。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二十万元的处罚;
厦门天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16名游客“鼓浪屿、集美学村、环岛路5天4晚游”行程,收取了需另行付费的自费项目费用398元/人,并安排团队到店购物获取回扣。厦门市旅发委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十万元的处罚;
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组织46名游客厦门、土楼等6日游行程,安排团队游客到5家购物店购物,获取不正当利益。厦门市旅发委对其依法作出停业整顿30天、罚款二十万元的处罚。
引发大量消费投诉
“这些行为引发了大量消费投诉,严重损害了厦门旅游形象,诋毁了厦门的良好声誉。”厦门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说,2017年以来,市旅发委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采取“组合拳”,以整治“不合理低游”为重点,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
厦门市旅发委提醒,旅游者应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记者 崔晓旭/文 吴晓平/图 通讯员 卢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