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明确,要把江西建设成为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近年来,我省通过研制精准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标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扶贫举措,目前已初步形成生态文明理念广泛认同、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参与、生态文明成果广泛共享的良好局面。
在推进绿色惠民方面,我省着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完成生态移民9.6万人。结合国有林场改革,推动2万伐木工转变为生态“护林员”。全面推进光伏扶贫,争取国家下达光伏扶贫计划62万千瓦;争取我省列入全国网络扶贫试点,获得金融机构授信200亿元。
在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方面,开展城镇闲置及裸露土地排查和复绿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新增绿色建筑600万平方米。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启动中心村布局选点和规划编制工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从35%提升至60%左右,新增一批宜居小镇、宜居村庄。
同时,省扶贫移民部门及时落实搬迁实施计划,严守搬迁贫困户精准“界线”,坚持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标线”、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红线”。对新搬迁贫困户采取政府统规统建的方式,强化集中安置。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允许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特困片区和贫困县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流转使用。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理念,落实搬迁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致富。全省脱贫攻坚整改成效得到巩固提升,到2020年我省脱贫实效和质量有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专家认为,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江西有着许多先行先试的经验。例如:暂停安排林业项目、暂停征占用林地审批;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林改前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年每亩17.5元;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工矿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等等。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在绿色崛起过程中推动脱贫攻坚,汇聚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强大合力。(记者林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