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湖南将在未来5年内,认定授牌30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作为申报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基础平台,并力争重点培育3到5家申报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办法明确,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具有实践基础的市州、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优先从市州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
根据该办法,申请设立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有一支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满足培训需要,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每个专业不少于4名教师。二是能为基地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具备远程教育条件,满足一定规模网络培训要求。三是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队伍。四是围绕全省和本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链,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五是具有继续教育资源开发的师资、场地和技术条件,具备每年围绕本专业、本领域开发专业课程资源的能力。(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叶飞艳 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