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1月10日发布今年第1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市于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期间,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月12日至1月15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200微克/立方米—300微克/立方米。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在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级别,严格应急减排措施。1月16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其间,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记者 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