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安徽 » 正文

全球报道: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范围划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工、水泥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多项问题,其

◎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工、水泥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多项问题,其中包括水环境保护区具体范围未确定。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公布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范围的通知。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范围确定。其中,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义城社区等137个行政村(社区)被列为一级保护区行政区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等。

保护区范围的大小,事关流域发展与保护。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省政府决定,将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义城社区等137个行政村(社区)列为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行政区域,将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南河村等66个行政村(社区)列为巢湖流域二级保护区行政区域,巢湖流域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域。

保护区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举措。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水环境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禁止从事网围、网箱养殖;禁止利用机械吸螺、底拖网等进行捕捞作业;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

整改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我省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党政领导、全域联动,突出问题导向、因湖施策,坚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建制“四个优先”,落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四大任务”。到2020年,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营养状态指数控制在55以下。(夏胜为)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