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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全面从严治党在路上】执纪审查促“标本兼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执纪审查促“标本兼治”  “一次执纪,全市经商环境明显改善。”1月15日,在郴州市投资的闽商游辉欣喜地说。  游辉所说的“一次执纪”,是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原副局长廖志彬、刑侦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田军功因

执纪审查促“标本兼治”

“一次执纪,全市经商环境明显改善。”1月15日,在郴州市投资的闽商游辉欣喜地说。

游辉所说的“一次执纪”,是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原副局长廖志彬、刑侦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田军功因办“人情案”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被立案审查一事。

2016年6月,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13组租用83亩土地建设蛋鸡养殖园,该项目系北湖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土方工程承包商华塘村村民周某因工程款结算金额不一致而产生纠纷。周某利用与廖志彬、田军功私交,向其进行举报。廖志彬、田军功办“人情案”,违规进行处理,导致该公司蛋鸡养殖园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廖志彬、田军功等人的违纪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商的合法权益,给政府形象和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7年8月,郴州市纪委对廖志彬、田军功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2017年9月,廖志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调离市森林公安局;田军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调离市森林公安局。

案件经通报曝光后,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随后,郴州市纪委加大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办人情案、办关系案、钓鱼执法等问题,强力扫清经济发展环境中的“蛀虫”。

2017年10月,郴州市纪委出台《关于为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行动方案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着力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发现一个人的问题,就解决一类人的问题;由一个问题的解决推动多个问题解决;由一个层面的治理推动多个层面的治理;由一个领域的规范推动多个领域的规范。”郴州市纪委探索出“1+X”执纪形式,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构建一套从发现问题到综合施策再到源头治理的完整监督执纪工作体系,将工作推向“标本兼治”。(通讯员 陈庆林 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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