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积极探索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累问题,让老百姓打官司方便快捷。目前,已为实现京津冀三地开展跨域立案做好了充分准备。今后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网上上传立案材料,一经审核通过即可实现正式登记立案,纸质材料的提交将不再是立案阶段的必经程序,真正做到了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打官司。
据介绍,天津法院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案登记制决定,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先后实行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异地诉讼,天津法院在原有网上跨域立案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互联网和法院局域网双网并行跨域立案新系统,即通过互联网可以向全国开通跨域立案系统的法院网上提交立案材料;通过法院局域网可以向实现局域网对接的法院即时提交立案材料。
天津高院还在总结以往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天津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办法(试行)》,在京津冀地区第一次将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定义、分类、制度安排、操作方式、审查处理等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取得了具体、可遵照执行的制度化成果。
“尽管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是运用信息化手段,见不到当事人和纸质立案材料,无法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但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的审查,本质上仍是一项司法活动,需要法官进行司法判断。”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勇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法院立案工作标准》《天津法院审判流程标准》等标准化文件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申请依法审查,构建公正、高效、有序、标准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流程。同时做好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衔接工作,探索建立法院立案系统与公安身份系统、工商登记系统等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有效识别恶意诉讼和违法滥诉。”(记者 柴莹 通讯员 吴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