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记者18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对失信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出台了《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福州市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及监管制度》等多项制度。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查询、使用工作。在市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工作。
日前,检查人员在一项医用冰箱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中发现,2家参与投标的贸易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市财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信息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逐级推送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福州”等网站,供其他部门使用。(福州日报记者 廖云岚 通讯员 榕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