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目前建设各类扶贫车间6126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2.6万人。“扶贫车间”被纳入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12个典型案例之一。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说,精准扶贫标准共七部分,重点对扶贫车间选址、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用工来源、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解决了扶贫车间是什么、怎么建、怎么管、如何发展的问题。
郭大雷说,扶贫车间即:“建设在乡、村,以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为生产经营活动场所,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解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为目的,以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内容,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就近就业扶贫模式。” 山东从工资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用工方式等方面对扶贫车间提出了明确的规范。
根据要求,扶贫车间的发展方向,是因地制宜、因需设置,杜绝建而不用、闲置浪费。同时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多渠道开发市场和就业岗位,形成就近就业、稳定增收机制。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以及企业、个人等援建的扶贫车间,要和村集体签订资产移交合同,依法对产权公证后,扶贫车间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政府、企业等联合建设的扶贫车间,应签订资产认定协议,明确产权和分红比例。收益主要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省扶贫办综合协调组组长段培奎说,2016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鄄城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鄄城经验,我省走出一条以扶贫车间为载体,让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造血式”扶贫路子。目前,全省建设各类扶贫车间6126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2.6万人。“扶贫车间”被纳入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12个典型案例之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多次在菏泽召开观摩会、现场会。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就业扶贫现场交流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
为促进扶贫车间规范化建设,去年10月以来,省扶贫办会同省质监局组织编制了《精准扶贫扶贫车间》山东省地方标准,标准共8章105条,重点对扶贫车间建设原则、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用工来源、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便于各地在扶贫车间建设时有遵循、有参照,推动扶贫车间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确保扶贫车间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省扶贫办将会同省质监局抓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标准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宣传会、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不同受众对象对标准内容和要求理解到位、执行到位。扶贫部门加强对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贫全过程督导检查,防止建而不用、闲置浪费。对就业的贫困人口,建立定期联系、走访制度,及时掌握其就业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扶贫车间扶贫功能,让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贫困人口基本消除后,扶贫车间要实现转型发展,成为致富车间、发展车间、农村“三留守人员”家园,保持扶贫车间旺盛生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