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申报的“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被列为首批16个试点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入选的试点。
湟水河是西宁人民的母亲河,是黄河在青海省内最大的一级支流,其水质直接影响着黄河上游的水质质量,对维护全国水生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开展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践行“两个绝对”,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河湖清”建设行动、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治理目标的实践途径,对促进湟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去年4月,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申报工作。从5月起,我市经省发改委先后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大纲)》等申报材料。经过多次赴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切实推动了试点争取工作。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此次通知要求,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将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水域综合治理,结合试点流域特点,探索流域治理与发展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使试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初见成效,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据悉,我市将紧抓试点机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开展湟水河全流域系统治理,探索治理与发展相协调的精细化流域管理模式,为西北乃至全国生态脆弱、欠发达地区整体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