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由此衍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普遍面临“参保难”“就业难”“社会保障资金筹措难”的“三难困境”。
2016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毛学雄提出《关于破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三难困境”的建议》,建议建立征地补偿标准与参保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建议搭建培训平台、服务平台、就业平台,引导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
【回音】
收到提案后,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商讨,对提案中的“三难”问题一一对标,积极推进解决。省人社厅表示,2014年以来,我省建立和健全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且随着征地补偿标准和全省在岗职工平均标准调整而适时调整。拓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除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以外,相关文件还规定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实际需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一次性提取10%的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近年来,我省积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引导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就业困难对象的被征地农民,可以按规定享受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在内的各类就业援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