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确定了九类案件为民生案件,同时公布五年来审结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的民生案件37.66万件,同比上升136.8%。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民生保障的实施意见》首次系统规范地确定了民生案件九大类型,即家事纠纷案件、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纠纷案件、涉农民事案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同时明确了九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并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
该《意见》注重结合天津实际,特别是着力解决天津法院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如针对去年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二手房买卖违约高发的情形,确定了将涨跌差价作为守约方的损失范围,结合所处区域实际情况、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对房屋涨跌情形的预见能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数额的处理原则。同时,《意见》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如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要求加大审理力度,加快审理进度,完善诉讼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再如,对城镇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保障举措。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五年来,天津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案件37.66万件,同比上升136.8%。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成立专业审判团队,推行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2017年试点法院审结案件11421件,调撤率达58.3%,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与市妇联、民政局、卫计委等部门构建反家暴协作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4份,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人身安全。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7760件、劳动争议案件49234件、医疗纠纷案件594件、交通事故案件106302件、民间借贷案件62459件、涉农民事案件3122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04件。(记者 孙启明 通讯员 吴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