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实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十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意见》首次提出构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
《意见》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个基本原则,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保障与服务体系六大体系。
明确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要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建立负面清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
明确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主要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明确健全完善保障与服务体系,特别要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要在六个方面突出福州特色,一是突出责任导向,二是创新清单管理,三是创新事故预防,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五是突出基础保障,六是创新市场引导。
对于突出责任导向,《意见》针对城市综合体、休闲船舶、乡村旅游民宿等各类新业态活动,明确监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纪律处分的责任人,半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更加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明确其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自查自治、职业病防治等方面责任。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