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旅游区公路。
桐梓县燎原镇积极帮助易地扶贫搬迁民族群众安居乐业。
“贵州在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全国其他民族地区学习和借鉴,希望大家把贵州经验带回去,树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国家民委原副主任罗黎明日前率全国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参观团考察贵州后如是表示。
近年来,作为全国民族八省区之一的贵州,不断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力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在加大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方面,我省注重顶层制度设计,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协调和督促省直部门向3个民族自治州“放权”“给钱”,赋予自治州3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落实到位。2017年,省财政已安排3个自治州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75亿元,其中3亿元为自治州州本级一次性财力补助,7.75亿元为支持自治州所属县市发展转移支付基数。2017年1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17年起,省财政通过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每个民族自治县2000万元以上,并作为固定补助基数;对民族乡补助50万元,单独予以列示。
在全省贫困民族地区中,大多处于深度贫困区域,我省持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在省对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中增加深度贫困地区因素和权重。均衡性转移支付中,根据14个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地方有10个、20个极贫乡镇(民族自治地方有19个)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民族自治地方有2319个)的贫困人口数给予补助,安排补助资金5亿元。省对市县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增加资金1.51亿元,按因素法在14个深度贫困县以及20个极贫乡镇所在的县区分配。
在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进程中,我省不断改革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66个贫困县(民族自治地方有42个)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2017年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约350亿元。贫困县建立了“特惠贷”风险补偿机制,累计注入风险补偿资金8.9亿元,由财政资金建立贴息和风险补偿基金,由农村信用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低利率成本的“特惠贷”。以财政资金为引导,设立以银行机构投资为主的3000亿元“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交通、产业、水利、农村环境整治、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极贫乡镇等八个方面,有效破解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省民宗委主任向红琼表示,下一步省民宗委将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切实把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统揽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