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民政执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职能职责方面,将在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查处非法养老机构,打击骗取低保行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揭牌仪式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民政综合执法机构有着诸多必要性,由于民政行政职责面广量大、任务繁重,需要有专门执法机构作支撑。如市民政局共有行政权力65项,区县(自治县)民政行政权力则多达161项,而工作业务按类别分为六大类24大项113小项,涉及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执法任务和对象众多。
“特别是2016年颁布实施慈善法后,将民政部门明确为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赋予涉及慈善组织监督检查、登记和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受理慈善组织滥用捐赠财产投诉举报等35项职能职责,其中大量工作需要行政执法力量参与。”该负责人说。
2017年10月,经市编办批准,重庆市民政局内设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牌子,统一负责全市民政执法监察工作。
新设立的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主要做些什么?据介绍,其职能职责主要定位在民政行政监管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具体执法行为。
具体来看,包括负责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级民政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受理涉及服务管理对象违反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等。
更通俗来说,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将在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查处非法养老机构,打击骗取低保行为,以及整治违反地名规定擅自命名、更名现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记者 荚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