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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记者6日获悉,福建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消防总队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简称《工作意见》),明确福建省将建立“
原标题: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记者6日获悉,福建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消防总队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简称《工作意见》),明确福建省将建立“四个联动”机制,扎实推进配建项目。

近年来,福建省城镇人口快速增长,适龄入学入园儿童迅速增加,城镇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中小学“大班额”现象突出。预计近年内福建省还将迎来幼儿入园和小学入学高峰,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解决学位供给不足问题迫在眉睫。

“四个联动”机制包括:

建立项目规划联动机制。各地编制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实施。

建立土地出让联动机制。对需规划配建幼儿园或中小学校的地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明确配建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并征求当地教育部门意见;国土部门在编制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时,必须征求当地教育部门意见,明确规划配建幼儿园产权归属及无偿移交等主要事项,并与规划条件一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建立竣工验收联动机制。配建的幼儿园或中小学校要与住宅小区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配建的幼儿园或中小学校通过规划条件核实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函告市(县)教育部门。对配建幼儿园或中小学校未与住宅小区同步建成的或未按规划条件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建立无偿移交联动机制。新建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划所配建幼儿园或中小学校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律按协议期限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

今后,福建省还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新建普惠性幼儿园项目。按照“政府所有、社会投资、社会经营”的建设机制,择优吸引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拓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补充。

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新建一批、配建一批、改建一批,加快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基本满足城镇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通过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重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高学位供给能力,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人~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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