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维刚、王柯敏、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统筹推进地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能。全年将审议南山国家公园条例、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12件法规草案,重点做好洞庭湖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14件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审查批准市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立法项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个,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9个,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围绕洞庭湖综合治理情况、乡村振兴战略等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蒋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