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2月9日电(记者 庞革平)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广西工商部门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在放得更宽,努力做到管得更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到2017年底,广西全区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2125人次,被限制当“老总”,比上年度新增了800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广西工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提前实现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项目上线运行,实现一张网监管,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方便了政府部门监管,同时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二是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广西区直有关单位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3个单位581项随机抽查事项纳入双随机监管,并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按照抽查清单,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三是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在全国第2个发布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完成了自治区及各市、县部门的涉企信息归集,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为实现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17年底,已有46个区直部门向工商部门归集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全区共归集3158个单位的行政许可信息67.8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8.8万条、抽查检查信息24.9万条;涉企信息归集目录涵盖61个部门的552项行政许可、2258项行政处罚。
在此基础上,广西工商局积极做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依据企业黑名单信息记录,对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实施工商行政管理约束。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进行任职限制。与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等部门签署《失信当事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推动部门联动,推进建立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