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优势资源互补,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重点打造“一带一路”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数据枢纽,建设内蒙古丝路智慧谷,设立国际科学家联盟院士工作站、“一带一路”大数据产业基金、数字丝路产业联合会,共同建设全国政务诚信大数据中心、国际城市投资服务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内蒙古农畜产品追踪溯源大数据中心和分析应用平台、大数据国家工程实验室。同时,在大数据战略研究、国际性论坛开展、人才交流培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企业引进以及大数据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作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化大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将内蒙古打造成国家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建设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李永桃 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