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8年全省“双创双服”活动第一个专项方案,《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要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创新为主线,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途径,持续深化改革,创优发展政策,强化帮扶服务,力促各类市场主体“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
2018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
专项方案提出了年度目标:2018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净增50万户以上。其中企业总量增长12%,新增15万户以上。
市场主体结构有待优化、“准入不准营”问题日益凸现、登记窗口力量明显不足,专项方案指出了我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培育活动的重点任务和分工。
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以“照后减证”为重点,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的登记、备案类涉企证照,继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切实以“减证”促进“简政”,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创新完善工商登记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推进“互联网+”登记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加强企业登记注册统一规范管理。
大力鼓励创业创新,拓展市场主体发展潜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支持科研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蓬勃发展,支持微型企业上数量、小型企业上规模,加快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项政策,快速高效做好京津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登记服务,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
全面优化提升服务,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开展融资助企服务。
加强企业登记窗口建设,合理确定工商登记窗口队伍人员数量与服务企业数量的最低比例,通过增加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队伍力量。
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计划制定阶段(2018年1月—2月)。制定全省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部署推进阶段(2018年3月)。开展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动员部署。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全面启动市场主体培育活动。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1月)。各级按照省工作部署和本地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定期公示、通报本地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省工商局定期公示、通报全省和各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各设区市对本市及辖区县(市、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省工商局对各市市场主体全年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对全省市场主体培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呈报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
为保障实施,省工商局成立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取得实效。我省把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综合运用指挥调度、挂账督办、定期通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培育活动的督查指导。(记者潘文静 米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