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大工程整治一湖四水生态
到2020年,湖南力求河湖水质优良率达93.3%,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8—2020年)》,湖南将系统推进十二大工程,切实抓好湘资沅澧“四水”(简称“四水”)上游环境治理,为洞庭湖环境治理腾出容量、减轻负荷。到2020年,力求河湖水质优良率达93.3%,洞庭湖水质总磷≤0.1mg/L,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实现全覆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50%以上,省级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四水流域完成170处城区黑臭水体治理
《方案》明确,湖南将实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全部清理拆除,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投肥、投饵养鱼,积极推行人放天养的模式。
实施非法采砂整治工程,全面禁止在流域内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水域采砂,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全面推进砂石码头整治,到2020年全部整改到位。
实施城镇与园区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四水”流域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镇和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重点区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2018年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省地级市建成区170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80%、90%、95%。其中,洞庭湖区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在四水流域地区,完成全流域170处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特别是要加强43条重度黑臭水体的整治。
修复全流域被侵占破坏湿地65万亩
根据《方案》,湖南将实施湖区清淤疏浚工程,到2020年,洞庭湖大中型沟渠、大小塘坝全部完成清淤疏浚。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到2020年,修复全流域被侵占破坏湿地65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实施河道整治与保洁工程,到2020年,非法损毁堤防、侵占河道行为得到全面禁止。禁止沿岸餐饮业向水体直接排污。
实施生态涵养带建设工程,对沿路、沿江河湖岸,以及第一层山脊100米范围内宜林地开展造林绿化和绿化提质提效行动,构建具有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美化环境的绿色走廊。到2020年,覆盖全流域的生态涵养带基本建立。
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推进“厕所革命”,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等创建。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焚烧。(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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