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31个省份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上海、北京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逼近6万元大关,上海以58987.96元位居全国首位;湖南以23102.71元,位居全国第十三位。
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国水平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内蒙古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湖南多个市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实现突破性增长:长沙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最高,首次突破4万元大关,达到41131元,同比增长8.8%;株洲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31234元,同比增长8.6%,居全省第二;郴州市、常德市、益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首次突破2万元大关,分别为21527元、20548元、20035元,分居全省第6、7、8位。
多地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
记者从统计数据中了解到,在31个省区市中,上海、北京、浙江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前三名。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8987.96元、57229.83元,逼近6万元大关。收入高,消费水平也高。上海2017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9791.85元,北京为37425.34元,位居全国前两位。
从全国来看,多地2017年居民收入增速跑赢当地的GDP增速。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3%,实际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长分别快0.4和1.0个百分点。
如北京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9%,高于同期GDP增速0.2个百分点。江苏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4%,高出GDP增速0.2个百分点。湖南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高于GDP增速1.4个百分点。
相关专家表示,经济稳定增长、企业效益好转、居民收入增长,使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同时,一系列居民增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济稳中向好使湖南居民收入继续增长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02.71元,比上年增长9.4%。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8766元,比上年增长8.6%;经营净收入4606元,增长6.1%;转移净收入7372元,增长10.7%;财产净收入3204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
湖南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是经济稳中向好,企业良好的盈利状况为员工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就业稳中有升。2017年,湖南进一步完善“1+3+X”的就业创业政策,继续实施“双百资助工程”等系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工程。仅前11个月,湖南新增城镇就业73.74万人,提前完成了70万人的全年目标;社保扩面提质,养老金收入较快增长。今年湖南各地普遍提高了农村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十三连增”。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达到513元,增长16.5%;医保提标增效。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得到解决, 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收入187元,增长19.9%;城镇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收入259元,增长35.1%;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推动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农业转型升级和精准扶贫带动农村居民农业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由此推动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经营净收入达到1895元,增长6.5%,对经营净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到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