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定结县民政局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以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深化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为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工作目标,顺利开展该县城乡低保对象确定以及精准认定工作,定结县民政局召集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及民政助理员,认真学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以及核对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2017年下半年,该局组织人员再次深入7乡3镇286户1056人享有农村低保和34户49人享有城镇低保对象,采取了入户调查、面对面交流、邻里访问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此次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目前该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1户628人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户46人。2017年,定结县民政局共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4.0086万元,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1.139万元。
建立健全健康扶贫相关实施细则。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定结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要求,定结县民政局作为脱贫攻坚指挥部社会保障组,在多次与县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后,制订了《定结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及救助标准。从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同时实施重点救助对象和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补助、住院陪护补助和特殊病种救助奖励补贴政策。
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力度。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定结县民政局制定《定结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临时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审核审批程序。同时按照“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原则,将所有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根据困难情况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2017年,该局共为83人进行临时生活救助,救助资金共计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