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提取公积金出资
为了更宜居,长沙许多老旧小区加装了电梯。 来源华声在线
本报3月2日讯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委获悉,《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规定》指出,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此外,增设电梯需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
增设电梯方案须公示至少15个工作日
“腿脚不便,不爱出门。”对家住伍家岭附近的周大爷来说,出门遛弯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我70多岁了,从七楼爬上爬下,那怎一个累字了得?”类似于周大爷这样,被“困”家中的老年人不在少数。因此,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成为现实需求。
为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题,《规定》明确,本市市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可增设电梯。业主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房改房的原售房单位、直管公房的现有房屋产权人、业主授权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
《规定》强调,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此外,同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要就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且须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同时,增设电梯还须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的要求。增设电梯的尺寸原则上不得大于2.5米×2.5米,通过连廊与原住宅相连的,连廊伸出的长度不得大于2米。
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分四步走
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届时长沙市民可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窗口办理,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质监、消防等部门也将运用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的方法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增设电梯主要程序包括四步,第一步:业主协商,第二步:公示公告,第三步:申报审批,第四步:施工并竣工验收。”长沙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在国家、省未出台相关规定前,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加建筑面积,暂不征收增容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登记。■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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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电梯建设主体需哪些申报材料?
(一)全体出资业主的身份证;(二) 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就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等方案达成的书面意见;(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地勘单位出具的详勘报告;(四)特种设备、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设计图;(六)增设电梯须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等要求的书面协议;(七)建设主体在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下,公示的满足增设电梯必要条件的公告材料;(八)依法依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