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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北京市劝返一名外逃行贿人员 3月1日从墨尔本回国自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李泽伟)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纪委了解到,3月1日,外逃行贿人员李某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回国自首。这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北京市成功从境外劝返的第一个外逃行贿人员。  据介绍,李某系北京市中大
原标题:本市劝返一名外逃行贿人员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纪委了解到,3月1日,外逃行贿人员李某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回国自首。这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北京市成功从境外劝返的第一个外逃行贿人员。

据介绍,李某系北京市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过户专员。2016年3月,因涉嫌对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赵秀川、王小燕(另案已被宣判)行贿被立案侦查,李某闻讯于3月9日潜逃出境。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李某出逃后,立案单位一直没有放松对其追逃工作,特别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和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追逃办坚决贯彻“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方针,指导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的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通过其亲属,将国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形势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传递给身在国外的李某。经过不懈努力和耐心细致工作,李某表示愿意回国自首。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对受贿要“零容忍”,对行贿也必须“零容忍”。成功劝返外逃行贿人员李某,充分彰显了“零容忍”的决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将有利于进一步遏制腐败行为,必须对行贿者特别是通过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进行严厉打击,让行贿者付出代价。境外不是法外,国外绝不是避罪天堂。无论是外逃受贿人还是外逃行贿人,只有早日回国自首,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北京市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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