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生活网讯(记者沈俊伟 潘峰 特约记者唐书晓)“感谢程所长的教导,我们深刻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好事!今天回家就为父亲安排好住房,接父亲回家,与自己家人一起尽好赡养义务。”4月13日,邓州市湍河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其老人的儿媳冒着大雨握住程所长的感激地说道。
居住在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槐树高庄居民屈某某今年76岁,身体也不好,有四个儿子,各自成家。屈某某原来在老房子居住,后来老大一家出去打工,让屈某某给他家看房子。上个月,大儿媳从广州回来,不让屈某某住了,屈某某只好又到老房子住。可四儿媳妇说他家住房紧张,屈某某的那间房他家在使用着,也不让住。屈某某只好暂时住在女儿家中。没办法,屈某某只好来到湍河司法所要求解决此事。
针对这个家庭矛盾纠纷,湍河司法所长程振亲自带着工作人员来到槐树高庄摸清案件事实真相,商讨症结所在,找准突破口。
调解工作人员从情、理、法等多方面给屈某某的儿子和儿媳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一方面运用道德教育,向他们阐述孝老爱亲、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孝顺父母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另一方面宣讲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法律规定,讲解其中的厉害关系。通过调解,最终,在调解人员的真诚感召和耐心说服教育下,当时屈某某的4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每月每家为老人出100元生活费,并当场兑现。屈某某可以在老二和老三两个儿子家任意居住。
至此,一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屈大爷能安享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