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生命抢救情势的十万火急,其最佳时间或只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之间。面对这种手术在即、家属缺位的紧急情况,医生有必要独自面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迅即作出决断。
□张玉胜
近日,在湖北武汉举目无亲的吴师傅突发脑出血,若不及时手术,可能成为植物人。梨园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周兆文医生为他打破先例,危急时刻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把吴师傅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手术后,吴师傅已转危为安,5月15日顺利出院。(5月16日《武汉晚报》)
去年10月,曾有一名癌症患者的女儿在写给主治医生的信中表示:“您放心做手术,风险我们愿意承担”,那份信任让许多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庭深感温暖。如今这话反过来由医生说出,不过,其中的“风险”却被“责任”取代。“先手术,责任我担”的难能可贵,不只在于诠释出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医者仁心,更凸显医者在危急时刻恪尽职守的挺身而出。
按照惯例,患者到医院看病做手术,尤其是实施那些存在较大风险和较多变数的疑难手术,通常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成员的签字同意。这不仅缘于患者对明白就医应有的知情与参与,也在于应对不确定因素时的风险共担。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乏猝不及防的突发疾病情况,而其亲属或近亲属在短时间内却未必能够到场。鉴于生命抢救情势的十万火急,其最佳时间或只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之间。面对手术在即、家属缺位的紧急情况,医生有必要独自面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迅即作出决断。
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是生命诚可贵,时间不等人。病人亟需手术,生命救援容不得等待亲属到来。二是医生拥有对患者手术的绝对话语权。众所周知,在救死扶伤的医疗行为中,由于对信息掌控的严重不对称,患者的弱势地位显而易见。而具有专业知识和具备专业技能的医生,则有资质也有能力依据患者病情作出判断和相应处置。即便是家属在场,要不要手术也多听命于医生建议。正如周兆文医生所言:“我是一位专业的脑外科医生,临床经验也相对丰富。之前我也做过多起相关手术,当时吴师傅的情况确实危急,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所以我当即下定决心手术。”从这个意义上说,“先手术,责任我担”,不只是出于职业操守的医者道德,更缘于基于理论功底和临床经验的医者自信。
事实上,医者作出“先手术,责任我担”的承诺,并不乏相关制度规章的法理支撑。查阅我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都明白无误载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的规定,这当属医师行使的紧急处置权和《民法通则》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
围观“先手术,责任我担”,也透视出医者对患者的信任,而患者母亲一番“如果不是您,我的儿子肯定没有了”的感恩表露,更让这份信任与担当得到积极回应。信任是化解医患矛盾的最好解药,期待“先手术,责任我担”不再成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