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政府印发《扬州市工业企业开展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意见》和《扬州市工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分别简称为“意见”和“办法”),重点突出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扬先进典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中竞赛活动奖项设置有两类:针对企业家分为“扬州市杰出企业家”和“扬州市优秀企业家”两个奖项;针对企业分为“工业纳税十强企业”“工业纳税十强民营企业”“亩均税收十强工业企业”“工业百强企业”“工业百强民营企业”“工业项目投资十强企业”“智能制造十佳企业”“研发投入十强企业”“发明专利十强企业”9个奖项。
重新修订的工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在原先评选依据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亩均税收和亩均销售指标的加分、扣分项;增加了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扣分项,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富民增收的责任;同时,调整了重大项目等部分加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