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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出台新规 执行效果仍不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31
核心提示:据媒体报道,从本月一号起,商务部《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家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码标价,

据媒体报道,从本月一号起,商务部《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家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码标价,并且禁止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对存在违规现象的维修企业最高可以进行3万元的罚款。《办法》实施近一个月,情况如何,请看记者的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城北社区一家电器维修点,三十平米的房子内,摆满各种电器的零配件。柜台内一名维修员正在修理电脑,另外一人则在接待客户。随后,记者表示想要维修电视,这位工作人员竟给出了这样的回复。

这位师傅表示他只负责维修电脑,想要修电视、空调等家用电器,需要预约别的维修工,而维修价格也要问师傅本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其他社区内的一处店铺,乍一看这里是专营五金家电的小店,可进入小店一看,这里还兼修家电。虽然门口处张贴着冰箱、彩电、空调,微波炉等电器的维修价目表,上面写着上门维修费20到40元不等,检验费另收80元。但是想要了解更换各种电器零配件的收费就必须面议了。

随后,记者以想要为空调充氟利昂为由,分别从社区维修点、厂商网上授权维修点和实体店进行了解,给空调加一个氟的价格从30到100元不等,按照一个空调最多能充5个氟计算,价格就会在150到500不等。足足差出3倍还多。除了没有明码标价,维修点内的维修员是否都能持证上岗呢?

按照本月一号商务部公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关的职业、技术资质。其中,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并执证上岗。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将对本市所有家电维修企业进行梳理,经过证实的厂商授权维修企业和品牌签约维修企业将在网上进行公布,同时查处和取缔一些资质不全的“山寨”家电维修企业。此外,市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提醒市民,依据消法“谁销售谁负责”原则,如果家里电器坏了,最好先找出购买时的发票,在“三包”期限内的,消费者必须到品牌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否则会丧失“三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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