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划分三级管控区
为实现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两城夹绿”,做好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规划管控,5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
“决定”提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范围,东至滨海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永定新河。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融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为一体,建设呈现“大水、大绿、成林、成片”景观的“双城生态屏障、津沽绿色之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本市将划分三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生态廊道地区和田园生态地区等,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营造人可接近的环境景观和绿道等附属设施外,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等,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开发强度,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完善环境保护配套及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三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现状开发建设比较成熟、未来重点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地区,应当突出绿色提升,实施城市修补工程,拓展绿地空间。(记者 李海燕 任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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