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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吹响了行动的

原标题: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吹响了行动的号角。浙江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探索建立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形成了各方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

精准排摸线索

重拳迅速出击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近年来,浙江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打黑除恶斗争,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地区一些领域的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今年2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10起案件为浙江省第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各市挂牌督办了一批对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代号为“2018钱潮一号”的集中收网行动,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坚持依法打击不松懈,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与分析,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金华市调取近年来轻微伤以上案件,抽调专门警力开展阅卷梳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类案件线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浙江省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迅速形成。

部门协同合力

群众广泛发动

从原先由公安机关负责“打黑除恶”到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字之变,折射出此次专项斗争不同以往的广度与深度,也要求更多部门的协同和配合。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省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11个设区市分别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效形成扫黑除恶的斗争合力。

省公检法司和国土、交通等成员单位抽调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斗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本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排查或专项整治。

省纪委省监委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个手段,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对已经查处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甄别,细分其政治身份,主动衔接,互通信息;市县纪委主动介入,通过抽查涉黑涉恶案件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

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指导各地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回头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实行底线管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浙江省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营造了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浙江省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刊播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公布线索举报范围、举报方式等,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客运中心、物流中心、高速服务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显示屏、宣传栏里,随处可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各大媒体、网站、宣传橱窗广泛发布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和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边扫边治边建

铲除滋生土壤

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浙江省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做到既“破”又“立”。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浙江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近年来,假借民间贷款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取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的“套路贷”犯罪一度在浙江省比较猖獗。针对该问题,省政法部门及时联合出台文件,为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套路贷”犯罪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浙江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永嘉县南城街道黄屿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某,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形成的便利,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向投资方索要数百万“好处费”,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侵犯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2月27日,李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永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此外,浙江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省委组织部对后进村社党组织实行组团帮扶,由一名市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村负责、一个部门或企业结对帮扶、一名第一书记进驻指导,对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情况特别复杂的后进党组织,由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包干,合格一个验收一个。

浙江省还充分发挥平安考核导向作用,修订完善了平安浙江考核办法,对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行排名赋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扫黑除恶是一场为期3年的攻坚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据了解,6月上旬,浙江省将组织督查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下一步,浙江省还将健全和落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处置机制,进一步深挖“保护伞”;在继续扩大线索来源的同时,加快线索核查速度,设定时间节点,逐一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回应、有结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打击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王丽玮、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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