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张定有 实习生魏广宝/文图
5月29日下午17点,记者接到举报,反映在新312国道南阳医专南门一非法废旧电瓶窝点正在处置一车电瓶,大约有10吨左右。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南阳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指令卧龙区环保局联合辖区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对该窝点进行查处。
18点30分,记者发现该窝点突然开始装车,准备把废旧电瓶转移。18点50分,满载废旧电瓶的车辆驶出窝点,车厢里的电瓶冒着白色烟雾,散发出呛人的气味。
18点56分,记者致电卧龙区环保局执法大队王燕队长,其称在输液,案件由高东言队长办理,后记者联系高队长,高队长反馈说他没有带队办理该案件,已经安排执法的人员在卧龙岗派出所等着联合公安共同执法。
19点08分,卧龙岗派出所4大队干警在记者的帮助下将该载废旧电瓶的车辆成功拦截,随后将车辆和驾驶员移交给卧龙岗派出所治安大队。
20点25分,记者在卧龙岗派出所见到了刚赶到前来联合执法的卧龙区环保局王燕队长和高东言队长。
21点20分左右,该非法废旧蓄电瓶回收窝点负责人被卧龙岗派出所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5月8日,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南阳市公安局联合下文“全市持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方案”中指出:对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及以上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