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可自主开展选题研究
为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工作,近日,省财政厅下达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经费4000万元。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以下科研业务: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或积累、能推动科研院所加快形成优势研究领域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较大突破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有利于科技创新团队和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推动协同创新的科研项目;支撑和服务于科研院所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不同于竞争性科研项目,该专项经费为稳定性专项,以稳定科研院所基本研发方向、稳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稳定经费支持方式,支持科研院所持续开展优势领域基本科研活动和创新平台建设。
科研院所可自主开展选题研究,省财政将根据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定期动态调整专项经费分配,实行有差别的经费支持。(记者 王永珍)
(责编:吴舟、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