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将建成国家数字经济高地和数字中国示范区
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5月31日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力争经过几年努力,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数字经济发展全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福建成为国家数字经济的高地、数字中国的示范区。
《决定》指出,数字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数字福建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和运用好数字福建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实施建设规划、健全科学决策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法治建设等,为推进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决定》明确了加快数字福建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处处相连、物物互通、事事网办和业业创新,积极打造天地一体和陆上、海上、海外“三位一体”数字福建。要优化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移动网络覆盖,统筹布局物联网设施;加快突破信息化核心技术,逐步完善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全产业链布局;创新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电子证照规范使用,打通信息壁垒;积极释放数据红利,推动公共数据使用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试点示范,深度开发各类便民惠民应用;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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