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15年以来开展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工作,收集市民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认知、行为、道路交通伤害情况、医疗负担等的信息。昨日从市疾控中心获悉,该中心监测的部分道路交通伤害就诊病例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5.4%,加上电动自行车乘客占比达4.5%,总计共有39.9%的受伤者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
以往的调查显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虽然逐年下降,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降反升,与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逆行、闯红灯、车速快、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戴头盔及不安全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密切关系。市疾控中心对我市部分医院所接收的道路交通伤害就诊病例的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以早上和傍晚事故发生率在全天占比最高,分别为20.5%和16.6%。伤者平均年龄为45.9岁,平均就医花费为19880元。伤者以农民、工人和离退休人员所占比最高,所占比例分别为44.0%、14.2%和12.8%。从受伤严重程度来看,重度需急救或立即手术的占8.7%,中度出现骨折或需缝合的占38.9%,伤害部位以“下肢”所占比例最高为30.5%。
“快递小哥和外卖骑士”已经成为骑电动自行车的主力人群,疾控中心对这两个行业人群的调查结果显示,“快递小哥和外卖骑士”平均每周工作天数为6天,每天平均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间为7小时,超过(包含)8小时的占46.5%。其就职的公司有“关于工作中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者占76.7%,没有此类规定者占22.2%。平时工作时佩戴头盔者仅占69.6%,所穿带有反光标识工作服者仅占78.8%,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有骑行脚踏板者仅占72.1%。被调查的“快递小哥和外卖骑士”平均从业时间为18个月,从事工作以来发生过剐蹭等道路交通事故的占76.5%;发生交通事故时,逆向行驶的占35.1%,正在使用手机的占34.6%。(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