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分离
《意见》要求,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将申请和变更的审批平均时限分别缩短至2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取消在副本加盖年报专用章,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对不对外营业、不揽件的快递企业配送站点,可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消费者自主选择快递服务供应商及快递服务种类并支付相应费用。
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
鼓励各市(地)对快递服务配送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将快递企业和驾驶人是否存在相关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征信评价体系。各市级政府于2018年底前制定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
实施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在禁止停车路段设置配送车辆专用泊位。节假日期间,快递服务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鼓励民航、铁路、公路等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
小区应为智能快件箱提供设置场地
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各单位、住宅小区应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设置要求为智能快件箱提供适宜的设置场地。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开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
在社区及营业网点配备包装回收容器
积极推动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在社区及营业网点配备表示清晰的快递包装回收容器。
此外,要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记者袁成亮)